糧食收儲制度改革后,政府主導的政策性收儲將逐步淡出,收購主要靠各類市場主體,價格由市場決定,農民直接面對市場,對產后服務提出了新的更多的需求。為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關于完善支持政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87號)中“建設一批集收儲、烘干、加工、配送、銷售等于一體的糧食服務中心”有關要求,財政部和國家糧食局決定從2017年開始實施“優質糧食工程”,開展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,為種糧農民市場化收儲創造條件。
一、主要目標
針對市場化收購條件下農民收糧、儲糧、賣糧、清理烘干等諸多難題,通過整合糧食流通領域的現有資源,建立專業化的經營性糧食產后服務中心,有償為種糧農民提供“代清理、代干燥、代儲存、代加工、代銷售”等“五代”服務。從2017年起開始建設,力爭在“十三五”末實現全國產糧大縣全覆蓋。建成布局合理、能力充分、設施先進、功能完善、滿足糧食產后處理需要的新型社會化糧食產后服務體系,應形成專業化服務能力,并達到以下目標:
增強農民市場議價能力。建成產后服務中心通過向農民提供保管等服務,為農民適時適市適價賣糧創造條件,增強議價能力。產后服務中心還應能及時向農民傳遞市場信息,疏通交易渠道,幫助農民賣好價。
促進糧食提質進檔。產后服務中心要通過提供專業化的清理、干燥、分類等服務,大幅度提高糧食保質能力。按市場需求分等定級、分倉儲存、分類加工,有效保障糧食質量,為實現優質優價、增加綠色優質糧食產品供給創造條件,通過市場帶動農民增收。
推動節糧減損。通過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和農戶科學儲糧設施建設,使農民手中收獲的糧食得到及時處理、妥善保管,大幅減少農戶儲糧損失率。
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。通過整合產后服務資源,形成完整的服務鏈,提升農業的專業化水平,促進農村第三產業發展,提高服務效率和勞動生產率,增加農民收入。
二、主要內容
建設產后服務中心主要以整合盤活現有倉儲設施等資源為重點,在保證必要的服務功能前提下,結合實際需要,選擇確定建設內容,改造、提升功能,發揮技術、人才等優勢。一般不得新建倉容,基建部分以維修改造為主。鼓勵推廣使用先進的糧食處理新技術、新設備。
建設范圍包括:一是產后干燥清理設備。改造提升老式糧食烘干機及水分、溫度在線檢測、自動控制等功能;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糧食烘干設備、移動式烘干機、就倉干燥系統、熱泵通風干燥器,配置旋轉式干燥機,配置糧食(濕糧)清理、色選、玉米脫粒機等。二是必要的物流倉儲設施。配置接收、發放、輸送、裝卸、通風設備及必要的運輸車輛等,建設與烘干機配套必要的罩棚、曬場、地坪等配套設施,維修改造必要的倉儲設施。三是糧食質量常規檢測儀器設備,以及與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連接的網上交易終端等設備。同時,要繼續實施農戶科學儲糧,為農戶配置實用、經濟、安全、可靠的科學儲糧新糧倉、新裝具。項目具體建設應參考《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建設技術指南(試行)》的要求。
相關省(區、市)根據不同地區、不同品種、不同主體的實際情況,產后服務中心的布局可根據糧食生產的集中度、糧食產量和服務功能的輻射半徑,合理確定其建設規模、數量,并因需配置設施設備。原則上,東北地區每個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年服務能力應在5萬噸以上,黃淮海、華北主產區的應不低于3萬噸,南方稻谷主產區及其他地區的應不低于1萬噸,各地可根據具體實際參照調整。
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建設應依法依規用地。興建各類設施原則上不使用新增建設用地,盡可能使用存量建設用地,鼓勵充分利用現有糧庫空余用地;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,應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。對于農民合作社等從事規?;Z食生產過程中所必需的晾曬場、糧食烘干設施、糧食臨時存放場所等用地,按《國土資源部 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》(國土資發〔2014〕127號)規定,可按設施農用地管理。
堅持為種糧農民提供服務,建立健全“產權清晰、權責明確、管理科學、誠信高效”的運行機制,構建統一規范、統一標識、統一服務內容的區域性糧食產后服務網絡,為農戶提供全方位、全鏈條的服務,打造區域公共服務品牌。
三、建設主體
原則上一個縣應有2家以上的建設主體,有利于市場競爭、防止壟斷。各地要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獨立建設糧食產后服務中心,農民合作社作為建設主體的應符合以下標準:成員在100戶以上。東北地區土地流轉面積5000畝以上,糧食產量2500噸以上,其他地區土地流轉規模1000畝以上,糧食產量500噸以上。具備符合當地產后服務中心年服務能力的倉容要求(可采取租賃、合作等方式獲得)。制度健全、管理規范、帶動能力強,聘請專業的管理人員,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。獨立建設糧食產后服務中心的農民合作社應具有建設用地,并具備籌資能力。
同時兼顧糧油加工企業等其他主體。糧油加工企業一般年加工能力達到5萬噸及以上,具備符合當地產后服務中心年服務能力的倉容要求,在當地具有一定數量的糧油訂單面積,并且訂單履約率達到30%,有實力的糧油加工龍頭企業。
鼓勵和支持產后服務中心與農民合作社、村級集體組織等采取合作、托管、訂單、相互參股或簽訂協議等多種方式,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。
四、服務功能
糧食產后服務中心一般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具備相應的產后服務功能和經營管理能力,打造農民需要的糧食產后服務功能,為農戶開展“五代”服務。有條件的,還可以將服務范圍擴展到提供市場信息、種子、化肥等和融資、擔保服務,發展“糧食銀行”,推廣訂單農業等業務。
(一)清理干燥。依托糧庫配套清理干燥設備,建多糧種多用途的烘干設備、“就倉干燥”設施、旋轉式自然干燥機,也可以配備移動專用干燥設備,為農民提供糧食清理干燥服務,提高糧食質量,促進農民增收,減少產后損失。
(二)科學儲糧。對基層糧庫特別是收納庫進行改造,為農戶提供儲糧服務,具備條件的可按農戶需求開展分等定級、分倉儲存服務。為完善產后服務體系,結合實際需求繼續實施農戶科學儲糧,加快解決東北地區“地趴糧”等問題,進一步提高農戶科學儲糧能力。
(三)運輸銷售。配備必要的運輸工具,為種糧農民提供運糧服務。利用連接市場的優勢,為農民提供市場信息,開辟市場渠道,開展售糧服務,幫助農民賣個好價錢。支持產后服務中心成為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的會員單位,為農戶直接開展網絡售糧,減少流通環節,降低交易成本。
(四)加工兌換。以加工企業為主體設立的產后服務中心,可直接為農民開展代加工和兌換服務,延長產業鏈,提高附加值,促進增收。其他類型的主體,可依托倉儲、烘干等設施擴展加工生產能力,為農民提供代加工服務。
此外,向農民宣傳國家糧食收儲和優質優價等政策,推廣適用技術,指導農民科學儲糧以及對糧食分檔升值,引導農民調整生產結構,實現規?;?、集約化生產等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科學規劃項目建設。按照2020年實現產后服務全覆蓋的目標要求,堅持需求導向、為農服務,面向基層、近民利民,整體規劃、分步實施的原則,結合實際需要科學規劃。項目建設要突出重點,向糧食產量多和商品率高、產后服務能力缺口大、糧食收儲市場化程度高等的產糧大縣傾斜。要對總體建設規模、年度分解任務、功能設計、點位分布等進行合理規劃,根據糧食生產的集中度、糧食產量和服務輻射半徑合理確定項目點和數量。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實行滾動方式分批建設,根據確定的建設規模,服務中心建設數量1000個以上的省(區、市)在 3-4年內完成,建設數量300-1000個的?。▍^、市)在2-3年內完成,其他?。▍^、市)在1-2年內完成。各?。▍^、市)內按照整縣推進的原則,集中連片組織實施,發揮示范引領作用。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縣和項目應確保12個月內完成建設任務。
(二)投資來源與財政支持。產后服務中心建設投資以企業投資為主。地方財政根據本地實際,按照實施方案整合相關資源,統籌安排部分資金支持項目建設,以確保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建好、管好、用好。
(三)發揮中央大型糧食企業的作用。最大限度利用全社會資源,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。中央大型糧食集團的下屬企業按在地原則,直接向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申報,符合條件的應納入省級實施方案,建設內容、建設投資及中央財政補助由省級財政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,中央財政補助計入本省(區、市)補助總額。
(四)結合精準扶貧開展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。項目建設要結合國家扶貧開發工作,向產糧大縣中的貧困縣傾斜,要精準實施農戶科學儲糧,促進貧困農戶減損增收脫貧。
(五)加強糧食產后技術服務。為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若干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32號)中“建立農村糧食產后科技服務新模式”要求,面向糧食產后服務中心等選派一批糧食行業科技特派員,專項開展糧食產后干燥、儲藏、加工減損、農戶儲糧等技術服務和推廣,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戶糧食收儲技術水平。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托科研機構、院校、質檢機構、設備制造企業等,選派符合要求的技術人員。每個項目建設縣選派1-2名,為產后服務中心與農戶提供技術服務。
(六)評估、評價實施效果。項目建設方案要對項目實施效果進行預評估,項目全部建成后要對項目實施成效及時開展總結和后評價。評估、評價內容包括:本地區糧食產后清理、干燥、收儲、銷售等能力和專業化服務水平;糧食產后節糧減損、農民增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;促進糧食提質進檔、實行優質優價等情況。
(七)任務分工。省級糧食、財政部門根據中央財政下達的“優質糧食工程”補助資金情況,結合本省實際,按照產后服務中心逐步全覆蓋的總體目標、建設范圍和條件等要求,統籌本地區各產糧大縣的建設任務、項目和內容,突出重點,合理確定年度建設項目規模數量,進一步修改完善本省實施方案后報國家糧食局、財政部備案,作為驗收考評依據。省級糧食部門負責對項目建設、驗收和使用等進行指導和監督,制定《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管理辦法》或《實施細則》,建立省級技術咨詢專家團隊,加強對項目建設的技術指導,要深入研究項目運行管理機制,制定《糧食產后服務體系運營管理辦法》。省級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資金,并及時撥付資金、加強資金監督使用。各地要規范項目建設程序,完善責任落實機制,細化落實責任,實行專項督導,嚴格監管項目質量、進度和建設內容,要將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成效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內容,建立績效追蹤問責、全程監管制度,做到干成事、不出事,發現問題,及時糾正。
項目建設原則上以縣為單位組織實施。縣級人民政府作為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,組織財政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開展需求摸底調查、編制項目建設方案,具體承擔建設管理、項目驗收、設施信息檔案管理、總結上報等工作。
(八)實行陽光操作。項目建設工作全程公開,簡化程序,加強服務。支持政策、主體選擇、資金補助、項目驗收等向社會公開透明,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,接受群眾監督,確保補助政策規范高效、廉潔實施。項目主體須按照項目申報方案和建設實施方案執行,及時組織項目實施,不得隨意調整建設內容和資金安排,不允許改變項目用途。項目建成后及時驗收,縣政府成立由糧食、財政等部門組成的驗收工作組,按照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《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管理辦法》對項目驗收的具體要求,開展驗收工作。在項目建設前、建設中和建成后應拍照存檔。
六、進度安排
實施方案由省級糧食、財政部門共同上報國家糧食局、財政部,在各省份報送建設實施方案申報材料、財政部和國家糧食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、確定重點支持省份名單后,今年獲得中央財政支持的省份按下達的中央財政補助計劃,重新修改、完善優化《實施方案》,在規定時間內報國家糧食局、財政部備案。
各級糧食、財政部門要把建設糧食產后服務體系,作為加快推進糧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,精心謀劃、抓好落實,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建設中的問題,認真探索、積累經驗、有序推進,為提升國家糧食安全的保障水平和能力、促進農民增收發揮積極作用。